第两百零四章旧情人(1 / 2)

唐朝好驸马 天青地白 1782 字 1个月前

周乐乐目瞪口呆,这小子就是小学时候经常惹她哭得长孙冲,经常玩弄她的小辫子,用胶带粘在桌子上,每次等她要哭不哭的时候,又送礼物道歉的皮小子长孙冲?

“不会吧?变化有点大啊!”周乐乐不相信说道,以前的长孙冲是个小胖子,现在棱角分明,帅着呢,和小时候那个小胖子有天壤之别。

“你的变化也挺大的,以前那么小的个子,没想到现在长得这么高挑。”长孙冲站起来,看到身材欣长的周乐乐,笑呵呵说道,个子长高了,脸上的肉肉还在,真想捏一把。

“对了,那个情书什么的,到底怎么回事啊?”周乐乐伸手和长孙冲握手,拿起桌上的一个瓜子往霍香身上扔,这损友,什么话都能说,不问明白,她心里腻歪。

“对不住啊,长孙冲那时候拜托我给你送情书,但是回到家之后,第二天我就转学了,到了外地,走得急,也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所以那封情书就没有送出去。我有罪,你们惩罚我吧!”霍香郑重道歉。

长孙冲觉得霍香是个大嘴巴,都已经过去的事情了,居然还拿出来说,不过看到周乐乐探询的眼神,尴尬说道:“呵呵,哪里是什么情书啊,只不过儿童节,送个贺卡罢了。”

“儿童节?那你怎么不送我啊!”霍香才不相信呢,无事献殷勤,非歼即盗,就拆台。

“老婆,我送你,以后你要什么我都送给你。”周晓桑连忙说道,一边兄弟,一边是老婆,左右为难啊。

“呵呵,算了吧,都是以前的一起玩的好朋友,对了,乐乐,你现在在哪里工作啊?”长孙冲好奇问道,赶紧岔开话题,要不然太尴尬没面儿了。

“在一家种子公司,负责培育良种的事情。”周乐乐笑着说道,她非常喜欢这个专业,每当成功培育一种高产优质的种子的时候,总会有很多自豪感。

“你很喜欢这行?”长孙冲问道,一般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干净轻松的工作,很好有人愿意种田搞研究的。

“袁隆平是我终身偶像!”周乐乐大大咧咧说道,“现在我老爸一个人承包了外面二十亩的大棚,种了很很多蔬菜和西瓜,都是我提供我培育出来的新品种,改天给你送两只西瓜,保证你们吃了忘不了。”

“哎呦,感情你还是个科学家!”霍香笑呵呵说道,“到时候拿了国家科技奖五百万,可要好好请我们吃饭哈。”

“科学家谈不上,不过会一直努力的,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科学家的。”周乐乐自信说道,“对了,长孙冲,上次看你开那么好的车,就知道你家里混得不错。”

“呵呵,还好,现在跟着小三一起开个药厂,现在还想建一家化妆品的工厂。”长孙冲简单介绍了自己家的情况,老爸现在年纪还不大,他的事业,长孙冲还不想继承。

“大家都混的不错,有空,带你们去我家大棚,郁郁葱葱的,看着心情就好,比一般的农家乐好多了。”周乐乐喜欢农业,极力推荐身边的朋友,每当她累了,就喜欢回到家里的大棚,放在水里洗洗就可以吃了。

“好嘞,不过今天就算了,喝完咖啡,吃饭,我们去唱歌。”霍香建议说道,“今天你随便点,算是赔罪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周乐乐笑了,为好朋友找到一个好老公高兴,见到了小学同学,也挺高兴的。

四个人聊得非常投机,虽然周晓桑和长孙冲很有钱,但周乐乐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她是没有那么多钱,但她会培育优良的种子,赚的钱已经够花了,家里有房子(民房),不过总有一天会拆迁的;有车,面包车,那也是四个轮子的汽车,所以并不羡慕他们。

至于之前说到的情书,不过是小时候的趣事罢了,周乐乐根本不放在心上。

吃晚饭,四人去了金碧辉煌!周晓桑是这里的熟客,直接带到常去的包间。

点了酒,和一些小吃,便开始唱歌。

长孙冲比较喜欢张国荣的歌,唱了一首《我》,这么长时间没有唱,但看着歌词,还能唱出来,也算是不错了。

可能是喝多了,长孙冲想上厕所,推门出去,到了卫生间释放之后,神清气爽,没想到在卫生间门口遇到了旧情人曾小柔。

“好长时间没见你了!”曾小柔妖娆地走了过来,妩媚的看着长孙冲。

长孙冲后退两步,不想闻到曾小柔身上的酒气,说道:“好久不见,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曽小柔想到呆在长孙冲身边两年,但从来不给她承诺,不过出手很大方,现在住的房子和开得车子全部是长孙冲送的。长孙冲对她比其他任何人都好,但却从不给她承诺,是她贪心了,想要他的心,所以在别的男人对她说,可以娶她的时候,动心了,离开了长孙冲。可是到现在为止,那个男人的母亲不同意,新鲜劲过去之后,就不要她了。

已经过惯了花钱大手大脚的生活,一时间生活没有了来源,又回到了周旋于男人之间的游戏。

“你就那么恨我吗?”曾小柔拉着长孙冲的胳膊,哀怨地看着长孙冲。

长孙冲掰开曾小柔的手,慢慢说道:“**女爱,各取所需,我们既然分手了,那就好聚好散。”

“你不是因为我才失踪一年多的吗?”曾小柔听说 长孙冲不见了,一直以为长孙冲还在生她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