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给反派当妹妹 七杯酒 3259 字 1个月前

陈二娘心里不耐,散乱的眉毛一挑,正准备赶他走,忽然眼睛一转,翻出几道褶子,心里生出一条好计来。

绸缎庄里,华鑫正和掌柜的低声交谈着什么,绸缎庄老板手掌一翻,从袖子里摸出一大一小两块银子,压低声音道:“叶茂镇柳东胡同三十三门,小的给你,大的你帮我捎过去。”

华鑫用手掂了掂,满意地一笑道:“刘老板放心,我自然好好送过去。”又看了看正在柜台一侧招呼客人的老板娘一眼,补充道:“我不会让老板娘知道的。”

刘老板看她如此乖觉,心中满意,笑着点点头,从柜台后抽出一套棉袄来递给她——收的钱却只是平时价格的三分之一。

华鑫知道这是额外的封口费了,对着他谢了又谢,才抱着棉衣出门了。她一边迈步一边仰头感叹,想赚点外快还真是辛苦。

她的副业就是帮人跑腿,不过她跑的腿有些特殊,就拿这位刘老板来举例,他的正室是个母大虫,死活不让他纳妾,他只好偷偷纳了一房外室,但外室也要吃要喝要买衣裳首饰啊,所以他就雇了华鑫帮忙跑腿,去给那外室送钱。

乞丐是个消息灵通的职业,凡是大街小巷的事都瞒不过他们,华鑫利用了这点,刻意搜集一些人家的讯息,然后毛遂自荐帮他们解决麻烦。

比如哪个寡妇要怕被族里夺取田产,要偷偷买地啊。

再比如哪个商户看上了那间商铺,又怕被竞争对手发现也看上了,就托她悄悄去打听行情。

最离奇的是有户人家的外室突然早产,大半夜的让她去找稳婆,幸好她常留心乞丐们的对话,还真给找着了一个,结果母子平安,那家男主人感激之下送了她不少钱——华鑫很满意。

不过这些事总归是人家的私密之事,干久了怕要惹上麻烦,华鑫当时穷得一清二白,只好动了这么个歪脑筋,不过这终归不是正道,况且最近她手里也有了点积蓄,正考虑是冒着风险搞搞投资,还是保守点买几块田地耕种。

华鑫一路琢磨,不知不觉已经出了城门,她看着风雪又有加大的趋势,干脆脚步一挪,抄小道拐到一片密林里,这片树林不大,不过树木繁茂,此时虽是冬天,树木凋敝,但那横亘密集的枝桠还是纵横交错,把密林遮挡的犹如黑夜。

华鑫心里有点害怕,更加上密林里风雪呼啸,她不由得用新买的棉袄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脚下速度放快,可走着走着,她猛地一停,脸色发白的看着地面。

地面上不知道何时多出了许多马蹄的印记,只是前路的印记大概是被风雪掩盖,后面这些大概是新踩出的,风雪还没及时掩去踪迹。

她察觉出不对,转身想跑,忽然一只利剑呼啸着射了过来,也是她运气好,被一根枯枝一绊跌了一跤,那根箭矢才贴着她的头皮险险擦过。

不知何时,华鑫的四周已经影影绰绰围了好些人影,每个人的手里都牵着马,其中一个张弓搭箭的更是轻轻‘咦’了一声道:“好小贼,竟然有本事躲了过去。”

旁边有几个同样打扮的骑手哄笑道:“钟校尉这是怎么了?!连个把小贼也搞不定!哈哈哈...”

那人‘啧啧’一声,抬手就再射出一箭,射箭之人身边站了一个修长的身影,看到射箭之人急躁出手,微微皱了皱眉,抬手轻描淡写地捻起树枝上挂着的一片枯叶斜射出去,竟以一片残叶,硬生生地击偏了本该要了华鑫性命的一箭!

华鑫这回真是吓得满头冷汗,连气也不敢喘,把大半张脸缩在衣领里,眼睛自发寻找着自己的救命恩人。

刚才射|出飞叶之人静静立在那里,看不清五官,只是隐约的雪光稍稍勾勒出他精妙的轮廓,那肤色如玉如霜,连冰雪都要自叹弗如,只有身边插着一把长枪陪伴着他,枪缨飘舞,越发显得人冷清淡薄。

射箭之人皱眉道:“大人,您干嘛拦着我呢,这密林偏僻,能走这里的只怕不是什么好人!没准就是细作。”这人身形颀长,面容轮廓绮丽艳致。

还趴在地上的华鑫听了这番歪理,气得鼻子差点没有歪了,她抄个小道碍着谁了?!

被唤作‘大人’的人淡声道:“她是个女人。”声音泠泠,如同玉石相击。言下之意是一个女人肯定没啥威胁。

华鑫心里松了口气,对对对,她不光是女人,还是战斗力为负五的渣渣,所以赶紧放了她吧。

虽然她现在没太搞清楚状况,但也明白是自己乱走,侵入了这伙骑手的地盘了。看他们人人都有一匹高头大马,肯定不是普通的山匪能配置的,那应当是官兵了,既然是兵,总比匪讲理点吧?当然,前提是他们不把自己当作探子。

射箭之人想了想,挑眉道:“若他们也是这样想的,所以特地派了女人来呢?”又嘴角一咧,略带调笑地道:“大人莫不是怜香惜玉?”

华鑫的刚要松出的一口气,这下子不上不下的卡在胸口。饱含愤怒地看他一眼,她感受到了来自这个世界森森的恶意!

☆、第2章 算计

华鑫满怀紧张地看着刚才救下她地那人,那人却没看她,一边漫不经心地擦拭着长枪,一边淡然道:“咱们这次进会稽是去赴宴的。”

言下之意是友好点,不要随意杀人。

射箭之人脸色微动,显然是想到什么,微微变色道:“谢大人提醒。”又嘴角含笑地冲着华鑫道:“你,抬起头来让我瞧瞧!”

华鑫怕他突然起歹心,仍是遮着大半张脸,双手作揖连连告饶道:“好汉,好汉,我不过是会稽城的乞丐,受人所托,跑个腿讨碗饭吃,真的不是细作啊!”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再加上她那一身乞丐装着实显眼,古代可没有cos犀利哥的爱好,因此他们也就信了。

刚才救下华鑫那人却忽然开口,好似漫不经心地问道:“听说会稽城里有座大禹庙,我本想去祭拜,但前日被风雪压塌了,可有此事?”

华鑫老老实实回答道:“不曾听说,只记得前几日被压塌了一座女娲庙。”

那人轻“嗯”了一声,仍旧擦着长枪道:“那真是可惜了。”说着从腰间扯下一块配饰丢给她,“你走吧。”

华鑫看没看清是什么,隐约看着一片金光灿烂中夹杂着莹润玉色,心里一喜,连刚才从鬼门关里跑出来都忘了,它还没落地就一把捞起来,扮演的十足乞丐像,连连躬身道:“谢大爷赏。”说着就借势一路弓着身,一溜烟跑了。

刚才射箭之人看着华鑫的背影,悠悠道:“以您看,这人是细作吗?”这次打的一仗,他可是被细作弄怕了,现在看谁都不像好人,虽然他用了敬称,可说话时总带了些戏谑的味道。

那人仍旧静静擦拭着长枪,似乎没什么比这件事更值得他关注,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道:“是不是都无妨,我们去会稽是为了那条大鱼,在此之前不能打草惊蛇。”

射箭之人叹服道:“你说的是。”

……

华鑫一路加快脚步从密林里跑了出来,才发现身上的冷汗把里衣都汗湿了,被冷风一吹,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她自已回想刚才,越想越是心里怕怕,尤其是刚才那人漫然中带着杀机的问话,她若是答错一句,只怕就可以直接和这个世界dbye了。

虽然那人开始救了她一命,但他身上似乎有种全然不把人命放在心上的漠然,让华鑫对他的畏惧远超那射箭之人。然而以后的事也证明了,女人的第六感还是很准的。

华鑫看了看天色,又摸了摸怀里的镶玉的配饰,在原地踌躇片刻,决定还是先返回城。

这次她宁可绕远,也决定走大路,等到渐渐近了会稽城,她从路边摸了几撮灰抹到脸上,又把新买棉袄搜的皱皱巴巴,想了想,还觉得不放心,又把绑好的头发弄散,打乱到脸前,打扮的比平时还让人看不出相貌,这才放心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