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1 / 2)

走尸档案 邪灵一把刀 2793 字 1个月前

似乎是为了教训我,他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意,也不松手,反而伸出另一只手按住我的膝盖,说:“你这筋骨看起来不是很利索。”我愣了一下,心说什么意思?我的筋骨利不利索关他啥事儿?没等我反应过来,这人就顺着抓着我的脚绷得笔直,然后倒着往我的肩头压。

我又不是学舞蹈的,也没练过瑜伽,我一个糙爷们儿,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哪里做的出来,特别是他还按着我的膝盖,将我腿打直了压。那种痛就别提了,我觉得自己的腿仿佛要被活活扯断一样,最后还真的压了下去,不过也要了我半条命,让人浑身都是冷汗。

办完这事儿,他才问我:“还踢吗?”

我立刻摇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帮人不好惹。这时候,我腿上的肌肉根本就不受控制在抽搐,很显然已经拉伤了。这人将小安的神位拿在手上颠了颠,最后打开车窗,在我龇目欲裂的眼神下,直接扔出了车窗外。

这一瞬间,我只觉得心跳都停顿了一下,该死的,飞驰的公路上,这样一串珠子被扔出去,谁能注意到?保不住就被车子给压碎了,即便不压碎,便是被别人捡去,茫茫人海,我以后也很难找回来了。

“呜呜呜……呜呜……”我挣扎着爬到了窗口,这时开车的女人又说了一句:“他太吵了,别引起人注意,弄晕他。”接着那个怪人就拿出一个瓶子放在我鼻子下面。

我意识可能是迷药一类的东西,顿时屏住呼吸,不去吸它,但人憋气能憋多久,没两下实在憋不住,还是吸进去了。

一吸的瞬间,我就知道这帮人的身份了。

他们肯定是羽门的人,因为这迷药的味道,和我在雷鸣谷闻到的毒花香味儿一模一样。这味道很浓烈,我一闻之下,顿时头晕眼花,没支撑多久,就失去了意识。

待我醒过来时,天都已经亮了,而我本人,则被五花大绑的丢在一个角落里。

我倒在地上,想起昨晚的经历,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就和我之前推测的差不多,羽门的人采取行动了,看样子是找我要牝牡元胆珠来了。不过真抱歉,那玩意儿已经被我吃了,早就消化了。

此刻,我所在的房间里,窗明几净,地上铺着的是木地板,不远处是落地窗和阳台,阳光透过纱窗照进来,显得非常的典雅,实在不像是关人的地方,我怀疑这应该是在某个人的家里。

我被捆的很紧,挣扎了很久才从地板上坐起来,顺着落地窗看下去,可以看到下面的草坪和远处的绿化带极公路,周围没有看见有高楼大厦,这让我意识到,我应该是被带到了郊区一类的地方,根据建筑风格来看,应该没有离开深圳。

这让我松了口气。

几乎就在我坐起来没多久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熟人。看见她时我觉得很惊讶,她冲我微笑了一下,笑容并没有到达眼底,让人有种直冒寒气的感觉。

这女人不是之前开车的那个女人,而是我在羽门里,看到过的那个叫阿签的短发女人,司尘堂的首领。

我心里打了个突,落在这帮人手里,只怕完蛋了。

阿签道:“我们又见面了。”

我干笑:“阿签姐,您帮我抓这儿来,不知有何贵干。”比起羽门其他冷冰冰的人,这个阿签是在尘世里打滚的,好歹还能交流。

她脸上依旧带着笑,皮笑肉不笑的那种:“有何贵干你不知道吗?我们真是小瞧你们了,没想到你们居然会和那个叛徒绞在一起,盗贼,你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面临什么吗?”她这最后一句话,让我升起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对于羽门的人来说,我们还真的和盗贼无异。

人家与世隔绝过的好好的,我们这帮人闯进去,弄死了对方的人不说,还夺了人家的至宝,他们恨我们也是应该。

可是,如果不是羽门的人这么不友善,我们之前也不会被逼到那个地步。要知道,最初我们可没有想过夺宝杀人这些事情,我们只不过是抱着求帮助的心态去的。不帮就不帮,也不至于为了保护羽门的隐私,对我们赶尽杀绝吧?

我道:“你想怎么样?”

阿签道:“牝牡元胆珠在你手里。”

这事儿很难辩解,我道:“丢了。”

阿签冷笑一声:“我会相信。”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那东西我真的拿不出来。”

阿签依旧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道:“因为被你吃下去了对吗?”我有些震惊,这事儿她怎么知道?

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她道:“你体内的狐仙,明明已经苏醒了大半,但现在又沉睡下去了,而且你体内生机很浓郁,稍微动点脑子都能看出来。”

羽门的人能看出我体内的狐仙并不奇怪,但生机这个东西,他们又不是小安那种鬼,这些活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她笑了笑,道:“你等着。”

片刻后,她手里端了个小鱼缸过来,里面有两条小金鱼,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奄奄一息,其中有一条,甚至半悬着,仿佛随时会翻肚皮一样。阿签将鱼缸放到了我面前,随机抓住我的手,顺势从一旁的床头柜里拿出刀片,二话不说在我手指上割了一下。

瞬间,血液就顺着手指滴入了鱼缸里,接下来,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原本奄奄一息的两条鱼,竟然很快的恢复过来,重新恢复了精神,游的欢快。

难道……难道是因为我的血?

第267章 金肌玉骨

我目瞪口呆的盯着那两天金鱼,心想:天呐,我吃了牝牡元胆珠后,血竟然还有这种作用,我这算不算成超人了?

阿签端起那个小鱼缸,看着里面的两条鱼,继续用那种带笑的表情说道:“牝牡元胆珠,相传是句芒神鸟所赐,乃我族至宝。生死人,肉白骨……”说到此处,她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突然凑近,几乎跟我鼻子对着鼻子:“据说,活人吃下,可以变成金肌玉骨……”

金肌玉骨?

这个词,配合着她脸上诡异的神情,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什么意思?”我问道。

她呵呵笑了两声,盘腿坐到了我对面,撑着下巴道:“金肌玉骨,就是说你身上的每一块血肉和骨头,都比黄金和美玉更为贵重。吃了牝牡元胆珠的人,据说能容颜永驻,增寿三百。”

我干笑:“太夸张了吧。”

阿签点了点头,道:“听起来是有些夸张,能不能增加三百的寿命,谁也不知道,如果三百年后你还活着,那就可以证明这个传说是真的。你说,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我们羽门的人自己不吃,反而便宜了你呢?”

“呃。”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是啊,如果这东西真有这么宝贵,羽门的人恐怕早就自己吃了,还用得着等我们这些外人来盗?我不由顺势道:“你们舍不得吃?”

阿签笑了笑,道:“身外之物,有什么舍不得的?千百年来,我族有多少英雄为了守护家园而牺牲,若牝牡元胆珠能救他们,早就救了。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吃,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被她弄的神经高度紧张起来:“为什么?难道这东西吃了,有什么副作用?”

阿签神情依旧显得很古怪,似笑非笑,看着我的眼神,仿佛不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在看什么别的东西,眼神甚至带着一丝热烈。我不安的扭动了一下,等待着她的回答、“没有副作用,什么副作用都没有,牝牡元胆珠,传说一共有两颗,其中一颗,在几百年前,被一个叫‘永靖’的人吃了,你知道,那个人最后怎么样了吗?”

我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