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1 / 2)

铜钱龛世 木苏里 2527 字 22天前

薛闲道:“你不是胆子大了,在我身上种无名蛛么?我花了几天时间,啃了你竹楼里那册书,逐字弄明白了无名蛛的效用。若是我没理解错,只要种了那无名蛛,我碰上的灾祸,都会转到你身上。”

说着这话时,他面色沉沉地瞥了玄悯一眼。

不过玄悯似乎能猜到他的眼神,所以已经垂下了眸子。

薛闲说到这处,心想着以后必得想法子把这劳什子玩意儿给解了。他话音顿了顿,又道:“我便想了个法子,以前也干过两回这种事,略有些经验——我把劫期引得提前了,这无名蛛若是真有用,天雷一劈,我便能知道你在何处。在天雷刚落时,我又强行把劫期推后了。”

玄悯:“……”

同灯:“……”

九天玄雷,尤其是渡劫淌厄时的玄雷,绝不是肉体凡胎之人敢随意藐视的。可这位祖宗却说提前就提前,说推后就推后,搞出那么大的阵仗,就只为寻个人……

这种引天雷跟玩儿似的能耐,着实有些吓人。

薛闲引劫的时候便想好了,虽说他曾经因为时机不恰当,难以避免人间灾祸的问题,强行改过劫期,也算是有经验。只是终究不能保证完全不出岔子。若是真出了岔子,他化为龙形,将玄悯所在之处罩得严严实实,他就不信那雷还能九曲十八弯地绕过他,拐弯抹角地劈到玄悯身上去。

不过这些话他自己心里想想便罢,没必要同玄悯说,否则跑不掉要被一本正经地训上两句。

薛闲在这大泽寺落地前,曾想过,若是真找到玄悯,必定半刻不耽搁地把他抓回去!但是现今在这处飘飘荡荡的不止玄悯一人,还有同灯,而照他俩的相处来看,似乎这对师徒感情还不错。

这夜是除夕,于凡人来说是个举家相守的圆满日子。这时候将徒弟拽走,撇下师父一个人,怎么也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薛闲从抬脚进屋起便打定了主意,陪玄悯尽一些徒弟的情。

谁知他这想法刚冒头,那同灯便又想起什么般问了一句:“先前你还不曾系绳时,似乎就瞧见他了?照理说,这不鬼不神的谁也瞧不见呐……”

薛闲心说没准儿是执念太深或是缘分太深的缘故,但他向来矜骄,这话又哪里说得出口,便颇不要脸面地拍了拍玄悯的肩,冲同灯抬了抬下巴,信口胡诌:“兴许他太想见我了,亦或太想被我瞧见了呢。”

同灯:“……”

最要命的是,这酸得倒牙的话,他那冰霜不化的闷罐子徒弟听了,居然一声不吭,全然没有要否认的意思。

大过年的,同灯觉得这俩在面前莫名瞎眼,抬手指了指屋门,云淡风轻地背手转过身去,冷冷淡淡道:“慢走不送。”

说的是“走”,听在耳里,同“滚蛋”也差不了多少了。

第96章 发发糖(三)

薛闲和同灯你来我往, 玄悯在一旁无可奈何。这其实是一幅极为奇怪又少见的场面。

他们三人曾经都是独来独往的作风, 虽然脾性并不相同,骨子里却又有一些相似——一个创立了“外人一概不得入内”的天机院,一个天寒地冻三天蹦不出两句话,还有一个活了千百年和人世都无甚瓜葛。

大约没有人能想得到,这样的三个人凑在一起, 居然能和“热闹”牵扯上关系来。而且这热闹在后来还更上了一层楼, 因为玄悯豢养的那只黑鸟也来了。

随着两声幽幽的瘆人叹息, 它张着双翅, 挂着一只精巧的竹篮直冲进屋里,并且在半途紧急改了方向, 准确地滚进了玄悯怀里。

薛闲挑了挑眉:“怎么哪儿都有你?”

黑鸟挑衅地冲他张嘴嚷嚷了一声。

同灯淡淡插了一句:“这鸟还活着呢?”

“你认得?”薛闲有些讶然的问了一句,转而想到黑鸟先前叼给他的那串铜钱, 猜测到了大半。

“这鸟的岁数比他还长呢。”同灯朝玄悯瞥了一眼, 不咸不淡道:“倒是会装嫩撒泼。”

黑鸟本不该听见他,也不该看见他。然而这鸟崽子从来就不能以寻常禽兽的标准来衡量,它似乎是个成精的,在同灯说完话后,它有意无意地朝同灯的方向张望了一番,脑袋歪着,似乎听见了一些响动,又似乎隐约觉察到了那里还有个故人。

玄悯闻言抬眼:“数十年前,它蜷了半边翅膀落在天机院角落里,被我拾了回来。你见过?”

自打成了这不人不鬼的状态,又碰上了同灯,玄悯对前一世的印象便偶有浮现,然而模糊得很,就好似做了一场梦,醒来之后似乎记得一些,又似乎忘了。

是以他对着黑鸟的初印象依旧停留在六七岁时候,他一度以为这黑鸟落在天机院只是机缘巧合,而他难得生出了一丝豢养宠禽的心,这才一养数十年。

现在听同灯的意思,似乎这黑鸟和他的渊源远没有这么短。

同灯道:“何止见过。”

这只黑鸟初入天机院时,同灯还是国师,上一世的玄悯也才刚满十岁。那时候的同灯略有些愁,因为他养大的徒弟什么都好,就是不爱搭理人,从小就是个雪娃娃,一直冻到大也没有要化的迹象。

尽管他自己也不爱搭理人,但他冷不丁从冻人变成了“被冻”的那个,就有些意见了。况且那时候的他担心玄悯太过冷心冷情,大了之后难以体味人间疾苦。

为了把玄悯捂热一些,他试过许多法子,最终觉得还是要给这小徒弟寻个伴。

那黑鸟初来天机院时,还是一枚蛋。它破壳的时机十分巧,不早不晚,就在同灯给玄悯看它的时候。

它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玄悯,从此便认准了主,撒泼打滚净冲着玄悯一个人来。

它小时候长得跟鸡崽子似的,一身软软的绒毛,也不会飞,只会抻着两条细细的短腿跟在玄悯脚后跟蹦跶。玄悯走到哪里,它便一跳一跳地跟到哪里,玄悯若是坐着看书,它便跳个阳光晒得到的地方团起来,蹭着玄悯的衣角眯眼打盹儿,或是滚来滚去。

这鸡……鸟崽子比寻常鸟儿生得慢,蹦跶了很久很久才学会飞。从此,便由“跟在玄悯后头踮着爪子乱蹦”变成了“绕着玄悯扑楞着翅膀乱飞”。

玄悯性子冷淡归冷淡,时间一久,还是默认了这只黑鸟为自家宠物,会定时给它备些吃食和泉水,其他时候则多为放养。这崽子浪荡得没影也好,绕着他掉毛也好,他都是不管的。

连这鸟崽子甚至还养成了一个怪癖——时不时会偷啄那么一两枚大补的丹药,屡教不改。但只要它没把自己啄出毛病来,玄悯也都是不管的。

在同灯看来,玄悯的“不管”里掺着“不嫌弃”的意味,勉强算得上一种“纵容”了。毕竟就他和玄悯相处的十来年里,他也没见过玄悯更“纵容”过哪个活物。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在自己过世百年之久的今日,他居然能看见自家结了冰的闷罐子徒弟以更为放任的态度对待一个活生生的人。

见到了薛闲,同灯才明白,玄悯真正纵容起来能到什么程度。

也正是因为见到了薛闲,同灯才发现,自家徒弟大约天生就招架不住这种“生命不止折腾不息”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