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孙志新没少干这种事,拿着弹弓去打麻雀,拿回来家以后让母亲去毛后先用盐和香料一起腌,再挂到房子外面吹干,就成了风味独特的零食。吃的时候可以蒸可炸,炸的干香,蒸的肉头较厚,各有个的风味。那时候他父亲还在,两爷子一起撕着腌麻雀吃,那种盐香耐嚼的肉吃在嘴里,无论佐酒还是空口撕着吃,都十分的美味。现在想来,儿时和父亲一起撕着腌麻雀吃的回忆温馨无比,竟是孙志新记忆里和父亲一起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纳鲁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孙志新怔怔的对着陶锅出神,整个帐蓬都是一股盐盐的肉香,只是那人不知道在想什么,表情有些呆,又有些甜蜜,目光穿过陶锅不知道落到了什么地方。
“小新,在想什么?”没外人,纳鲁就用这种亲昵的称呼叫他。
孙志新猛然回过神来,讪讪的道:“没什么。你回来了。”
纳鲁应了声,道:“没想到泰格还不错,是把打猎的好手。练习了两天以后,已经有模有样是个不错的猎手了。今天猎到的野牛里他有不少功劳!”
第一次听见纳鲁夸泰格,孙志新倒有些惊奇。那两人不是一直都不对盘的么?随即又释然,纳鲁这个人性格豪放,不是那种记仇的人,想来泰格的优秀他会看在眼中,不会因为两人之间的摩擦就抹杀他的优点。想到这里孙地新不由得多看了纳鲁几眼,心胸像草原一样宽广的男人让人没法不大生好感。
随后泰格就跟奥格一起钻进孙志新的帐蓬,泰格肩上扛了老大的一只牛后腿,看来就是今天打猎的功劳。
奥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就皱皱眉头,然后咋巴了几下嘴,仰头一饮而尽。而后随后又倒了两杯,一杯递给纳鲁,一杯却是递给了泰格。孙志新瞧在眼里,只觉得暗笑在心,奥格这个别扭孩子再别扭也跟其它的普通人一样,心里重英雄识英雄,看来泰格今天的表现必定十分优异,才用自己的英雄行为征服了奥格这个别扭娃。想到这里不免又有些吃味,啥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去打猎,也表现一下?
泰格举杯喝了一口,也像奥格那样皱眉,看来一时半会儿的接受不了野菊花的味道。
“什么味道?”泰格问。
“野菊花。”孙志新答道,又跟着解释:“野菊花用来泡水喝,可以清热解毒,像你们这样一整天顶着烈日奔波的猎人,最应该喝它来败败火。听我的,多喝一些,多喝几口就会适应那个味道,然后就会发现它苦中带甜,清新而宜人,味道其实挺不错。”
纳鲁与泰格听得似懂非懂,倒是知道孙志新专门为他们准备了这个什么菊花泡的水是为了他们好。两人心中都涌起被人关怀的温馨感觉,喝完了杯中的之后自己又去倒了菊花茶来慢慢喝。还别说,水里有了野菊花的味道,初初觉得不习惯,但多喝几口以后当真从那股子草药味里尝出一股清凉甘甜来,倒觉得比白水要好喝些。
特别是孙志新把菊花茶的温度放得恰到火候,即不是烫得难以下咽,也没有用河水把它镇得冰凉,因为打猎是剧烈活动,扛着沉重的猎物赶回营地同样也不是轻松的事,所以喝太过冰凉的东西对身体不太好。反而是这种要温不温的,喝着不烫嘴,喝下肚以后慢慢的那股凉意就自腹中散发开来,身体就凉快了下来。
啜着竹杯里的菊花茶,一时之间两人都觉得孙志新贴心到了极点,身边要是有个这样的人相伴,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两个男人便不约而同的看了一眼孙志新,又看向对方,眼里电火花噼啪四射。
一轮眼神的较量孙志新没有看到,注意力全在陶锅里蒸着的青眉鸟上去了。而奥格又着实眼馋他的瑞士军刀,孙志新无耐只得递给他,奥格就兴奋的打开刀片,用一种近似于膜拜或是实验室做手术样的表情去切牛腿。布库自然是紧巴着自己的哥哥,专注的看他切牛腿,模样让孙志新联想到现代游戏机室那些没有钱买投币,就站在游戏机旁边全神贯注的看别人玩游戏的孩子。其中的相似何其接近……都是这么痴迷而神魂颠倒,像是那个正在切肉的就是自己一样。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顿时笑得肚疼。哈哈大笑声中,纳鲁与泰格都回眼过来瞧他,眼里的宠溺和纵容居然也一般无二。
晚饭是木耳炒肉,和昨天晚上一样的清爽拌菜,主食是那只牛腿。孙志新这次用了巴西烤肉的办法,将牛腿架在临时的架子上转着烤。一边烤一边往上层层的刷肉酱,烤熟面上的一层就用瑞士军刀割下来,如此循环。
像这样烤肉法,最妙的地方就在于刚烤熟就被取下来食用,不必等到整条腿完全烤熟后变老,完美的保留了鲜美的肉汁,吃在嘴里一点都不会感觉到绵软嚼不烂,当真是又嫩又好嚼,配得孙志新配制的蘸料,吃得所有人大呼过瘾。
便见那条牛腿在火上不停的转动,肥美的油滴时不时会滴进火里被点燃,暴起一小团橙红的炎焰,又散发出带着焦炭味道的烧烤香气,像美酒一样可以醉人。整条牛腿被烤得皮面上微焦,油汁满布,色泽是明艳艳的金黄里透着红,吃到嘴里更是鲜嫩油滑,让人连舌头都想一起吞下去。
到得此时泰格已经对孙志新的手艺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大是焦虑以后若是吃不得这人做的食物,别的食物他要怎么才吃得下去?
晚饭过后众人都太饱,懒洋洋的呆在原地不肯动弹。孙志新去洗完餐具回来,又把蒸好的青眉鸟拿出来让人溜缝儿。
众人本来吃得很饱,但闻着青眉鸟的香味儿还是没忍住,一人抓了一只撕着吃。腌制风干后的青眉肉质韧而干,嚼在嘴里一片咸香,越嚼越是回味。偏生它还肉少,永远满足不了大口吃肉的感觉,所以就留下无穷的回味,吃起头就很难停下来。
奥格和布库两兄弟亲亲热热的在分食一只青眉鸟,两兄弟突然发现瑞士军刀里有一个小工具,可以很容易的把青眉鸟骨缝里的肉人剔出来。两兄弟就在那里玩得眉开眼笑,倒是觉得剔肉比吃鸟肉还有趣。
孙志新突然想起什么,把那张卷成一团的鱼肉拿出来递给泰格:“给你的。”
“是什么?”
孙志新就喜欢恶劣的卖关子,道:“你先打开看看。”
泰格打开鱼网,见是一张布满了窟窿眼儿的东西,还是没瞧明白是什么。不过心里倒是觉得制造它的材料挺新奇,自己人来都没有见到过,忙扒住织成鱼网的亚麻绳仔细看。
孙志新黑了脸,一把扯过被泰格末本倒置正在研究亚麻绳的鱼网,没好气的示范道:“像这样,先把它展开铺到海里。下沿系上重物可以让它的下沿下沉到海中。由两人力气大的拖着它在海水里走动,其余……我想想,大约还需要七、八个人,推着这个东西往岸边走。你想想,凡是被它圈中的鱼,到了最后的合拢的时候,是不是都被网住而聚集到了一起?那时候就可以很方便的捕足了。这个专门用来捕鱼的工具,就叫做鱼网,是我和部族里的妇女今天下午织出来的。”
泰格听得又惊又喜,做为一个靠海吃海的海风部族族长,到现在听孙志新的说明后哪能还理解不了鱼网的用途?刹那之间连一向显得有些清冷的眼瞳都蒙了一层浓重的喜色,有了这个道具,部族成员捕鱼的收获肯定会大大增加,实是是一件了不得的东西。
“当真给我?”泰格喜出望外觉得有些不真实。
孙志新笑道:“当然是给你。猎人部族又不靠海,哪用得上这么大一张网?这种网叫做拖网,适合缓合平坦的海滩拖动捕鱼,而猎人部族旁边只有小河,适合于用小型的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