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晚几乎立刻跳了起来。片刻的警惕之后,他沉下表情:“你来做什么?”
聂采坐在他面前,冲侍应打了个响指:“一杯lemonsuda。”
薄晚:“不用管他,他很快就走。”
聂采笑了:“这么冷淡?我走进rs的门,怎么说也是你的客人,薄老板就这样对待我?”
薄晚合上电脑,瞥了他一眼之后,看向一直站在一旁的口罩青年。
“我的学生,你可以叫他adam。”聂采说,“他口味很像小孩子,喜欢喝卡布奇诺。”
薄晚示意侍应离开,不必理会此处。
“我身为rs的老板,有权利挑选客人。聂采,你是rs最不受欢迎的人,连同你带过来的任何东西,我都不会接待。”
聂采耸耸肩,并不在意似的:“逞威风是不是狼人的本能?你和你父亲一样。”
“聂采!”薄晚压低声音怒吼。
站在一旁的青年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看到薄晚的耳朵和放在桌面上的双手在瞬间发生了变化,已经完全是狼耳与狼爪的模样。
“薄云天的儿子比我想象的更沉不住气。我以为过了这么久,你应该有所成长。”聂采靠在椅子上,跷起二郎腿,十指交叉,姿态惬意,“薄晚,我今天来是叙旧的。你这样咄咄逼人,很容易让我不愉快。”
他年约四十,双颊瘦削凹陷,两鬓斑白,一双眼睛却锐利毒辣,方才进门时那副和煦模样已经完全消失。
“如果不是因为薄云天曾经对我有恩,我不可能放过你。”他说。
薄晚静静盯着他,片刻后冷笑道:“你来这里是为了告诉我,你打算歼灭狼人?”
“薄晚,狼人没有那么重要,我不会为了专门消灭一个族群而向你示威。这太幼稚了。我说过,我是来叙旧的,我很怀念你的咖啡,你曾经还喊过我聂叔,你当时太可爱了,”聂采低笑,“令人垂涎。”
他看着薄晚的双手。粗大的骨节顶起皮肤,而皮肤上长满了粗硬的白色毛发,指甲锐利如刀。
“……纽芬兰白狼,已经灭绝的纽芬兰白狼……美丽的东西,在它毁灭的时刻才最辉煌。”他发出梦呓般的声音,“薄晚,不是我要歼灭你们,是这个世界的发展,物种的进化,决定了你们一定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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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晚上,结束了校运会所有工作的沈春澜在办公室里接到了沈春鸿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