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小确丧和小确幸,都是因为贝七夕。这种感觉难道还不是喜欢吗?
“为什么呢?”贝七夕觉得金元的这份喜欢简直来得莫名其妙。
她不是讨喜的人设和体质。
当初她向卓越告白,就被拒绝了。
现在她喜欢贝聿铭,却也注定得不到他的回应。
金元,这个曾经的死对头,十年后一重逢就说喜欢自己,恕贝七夕有点接受无能。
“你还记得有一天你在倾城之眼吗?”金元笑眯眯地问道。
“我去过好几次,不知道你说的哪一天?”贝七夕想了想,在倾城之眼并没有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啊。而且她也不记得见过金元。
“那天在倾城之眼的自助餐厅,我看到了一个身穿着国际高中校服的女生,她桌上堆着一份牛排、一对烤翅、一只大澳龙、一盘寿司、一份炒饭、一盘意大利面,一份芝士蛋糕,一杯奶茶,我想以她瘦弱的身板,拿这么多一定会被罚钱的。结果,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一份份清盘,还拿了一份冰激凌吃。我见过很多成天把减肥挂在嘴上的女生,吃得这么狠的,还是第一次见。”金元如今回想起来,依旧觉得画面感十足。
贝七夕想起来了,那天正是她发现自己喜欢上贝聿铭的日子。
她难以接受,所以跑去大吃了一顿。
后来有点吃撑了,更难受了。
没想到那天她暴饮暴食的时候,竟然被金元看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