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个外国人中,一个大高个短头发有着灰白色眼珠的白人男子特别醒目,张元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当两人眼神碰撞时,张元有种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却想不起来在哪看过这个外国人。
聪明的朋友大概已经猜出来了。没错,这就是那个逃跑出来的法国籍狙击手劳伦斯,他知道外边到处在查,所以他并没有着急离开。
警方虽然知道漏网之鱼是一个白人男子,可是认识他的人都下地狱了,而且他也不是和缅甸人一起入境的,所以他一直逍遥法外。
不过他这几天手头没钱了,他今天就是来这边转点帐,取点钱的,没想到,居然看见了张元。
张元不认识他,他可认识张元。成功逃脱他狙击枪的人没有几个,怎么可能会忘记呢?就算穿起了西服,带上了金丝眼镜,他还是一眼认出了。
“嘿嘿,机会来了躲都躲不掉。”劳伦斯扭过头悄悄咧咧自己的大嘴。
这个肥兔子貌似是个重要人物,那么多人来救他,劳伦斯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要不是他发现情况不对,而悄悄事先逃脱,他可能也就死在那个小树林了。
中国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真是不错呀,这个肥兔拎着的黑皮箱里是不是装满了钱呢,说不定是美金,欧元,英镑,上帝呀让我发一笔吧。
劳伦斯取了钱,立即悠闲自得也走出了美邦大厦,貌似无所事事的跟在了张元背后。
张元一边打电话一边往着大厦背后行走,劳伦斯心里又一阵大喜,居然没有开车,还在往偏僻的地方走,你这不是等着人打劫你嘛?兔子就是兔子,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危险嘛?
在这所繁华的近乎畸形的都市里,高楼林立,广场宽阔,街面上的风都吹拂着纸醉金迷。
可是在大楼的阴影下,广场公园的身侧,也不乏充满江南风格的小街道小弄堂,其间还点缀着许多西洋味十足的小楼,当地人称作石库门的房子。
张元就在小弄堂里穿梭,仿佛着急往哪里去,急匆匆的走着,可是却越走越偏僻,越走越荒凉,开始还可以看见一两个街边行走的老头老太,可是慢慢的整条巷子都没有一个人。
劳伦斯心里越来越冲动,眼睛死盯着那口黑箱子,脚步也一步不落的跟上,而手却伸进了裤子口袋,里边装着一把大口径的沙漠之鹰。
依然有些热的下午,狭窄的小巷,古典气息十足的老民居,青黑色的两边墙壁,劳伦斯快步走着,他的眼前仿佛放满了美金英镑,他发誓只要干了这一票,逮到这条大鱼,就去法国家门口的教堂去告解请求天主原谅。
巷子越来越狭窄了,地名成了青石板,两边的高墙伸手就可以触及,没有一个人,劳伦斯准备动手了,这时前边的张元好象发现了什么加快速度转进旁边一条巷道。
“想跑,没那么容易!”劳伦斯再也顾及不到其他,甩开膀子,放足大步追了过去。
当转过一个弯,劳伦斯突然发现眼前一空,巷道依旧狭窄,可是兔子却不见了,地上只有一口黑色的皮箱。
随后,迎面吹来一阵风,风里有淡淡的佛香味,劳伦斯脑子瞬间就清醒了,一种强烈的恐惧感涌上心头,求生的让他顾不上去检查那口箱子里是不是有钱,他只想逃跑,可是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在下一秒,背后一个年轻男子从墙头跳了下来,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好整以暇的用英语说:“朋友,告诉你一个常识,跟踪的最佳距离是30码,你跟的太近了!”
劳伦斯硬挤出一丝笑容,“年轻人,我只是看您眼熟,想追上了和您交个朋友。”
“是嘛?”张元又笑笑,“还想再给我来一枪?”
就在张元说出这句话时,劳伦斯已经知道瞒不下去了,同时他就掏出了沙漠之鹰,他的掏枪速度极快,子弹已经上膛,保险已经打开,就在下一秒,他就可以把对方打出一个大窟窿。
可是张元比他更快,只见寒芒一闪,一个小小的刀片,在灿烂的秋阳下划出一条完美的弧,弧线的开始是白色,当到中间则映出了阳光的七彩,就象雨后的彩虹,而弧线划过劳伦斯的脖颈,又成了血一样的红。
“再告诉你一个常识,一米的范围内,刀要比枪更有效。”
ps:今天3章,感谢鲜花达到50,大忽悠因为存稿都放完了,正在努力码字,希望以后爆发不止多1章吧。